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381443965
公司新闻
企业收到中央、地方财政补贴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及开票?
发布时间: 2024-04-07 10:54 更新时间: 2024-11-21 10:4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相关规定:

1.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联系方式

  • 电  话:010-82378990
  • 经理:紫金企服
  • 手  机:13381443965
  • 微  信:1338144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