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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合伙企业分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23-07-12 11:14 更新时间: 2024-11-22 10:45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 (备案)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请书注释; 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 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 诺书。

2 批准文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 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 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文件 涉及下述各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当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变更名称 因其隶属的合伙企业名称变更而 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 的合伙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体要求请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通用指南》。 

变更经营场所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 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其他情况请 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通用指南》。 

变更负责人在申请书中由分支机构隶属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并粘贴身份证 复印件。 

负责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 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 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 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因隶属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申请分支机构 变更 提交隶属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件。 

5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涉及备案下述各登记事项的,还 应当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分支机构备案与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同 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更换登记联络员 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 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在申请 书中即可 )。

联系方式

  • 电  话:010-82378990
  • 经理:紫金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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